## 在中国洪山提出离婚诉讼的程序
### 1. 确认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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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法院 原告住所地法院 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
洪山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因此管辖法院应为洪山区人民法院。
### 2. 提交离婚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所地 结婚日期、婚姻存续时间、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离婚理由和请求 证据材料
### 3. 缴纳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诉讼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具体金额视争议标的额而定。
### 4. 法院受理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将登记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
### 5.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可以参加。法院会在庭审中查明案情,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
### 6. 调解或判决
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 7. 判决生效
离婚判决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生效。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 8. 办理离婚登记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持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 特别注意:
对于有子女的离婚案件,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依法对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问题作出处理。 对于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法院会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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