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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怎么撤回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27 浏览量:477

诉讼离婚如何撤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离婚的撤回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诉讼离婚怎么撤回

撤回条件

1. 原告具有处分权。即原告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被告未对案件进行答辩。 3. 案件未经审理或者未经法庭辩论即行调解。

撤回程序

1. 提出撤回申请。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撤回起诉申请书,并说明撤回理由。 2. 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对撤回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撤回条件的准许撤回,不符合撤回条件的驳回申请。 3. 撤回裁定。人民法院对撤回申请作出裁定,裁定准予撤回的,案件即行终结。

撤回的效力

1. 诉讼离婚案件撤回后,即视为原告对被告的离婚请求不坚持。 2. 人民法院撤回原告起诉的裁定具有生效力,对原告和被告均有约束力。 3. 原告撤回起诉后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撤回的例外情形

1. 对方当事人不愿撤回的。即被告不同意撤回离婚诉讼。 2. 人民法院认为撤回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原告撤回是为了逃避抚养子女的义务。 3. 撤回的目的是违法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例如,原告撤回是为了逃避债务。

特殊情况下的撤回

1. 原告下落不明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出庭,逾期不出庭即视为撤回起诉。 2. 原告丧失行为能力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代其撤回起诉。 3. 原告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代其撤回起诉。

注意事项

1. 诉讼离婚撤回的申请必须由原告本人提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的不予受理。 2. 撤回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尚未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前提出。 3. 诉讼离婚撤回后,对原告和被告的权利义务没有影响。例如,离婚时债权债务的分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 4. 撤回诉讼离婚申请后,原告因同一原因再次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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