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应当先补偿、后拆迁。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屋征收过程中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如果在一些拆迁项目中,拆迁部门逼迫被拆迁人先搬迁后支付补偿款,这种行为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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