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一种法律文书,它是在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发出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1。支付令的目的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债权的实现,节约诉讼成本。
支付令的申请条件有两个: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的申请流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递交申请、审查和受理、债务人反馈、生效。支付令的申请费用仅为诉讼费的1/33。
支付令的优势在于速度快、费用低,从申请到生效最长不过35天。支付令生效后具有同生效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具有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支付令的缺点在于成功率低、后患无穷。支付令要想生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二是债务人不提出实质性异议。实践中,这两个条件很难同时满足,因为债务人可能无法送达或者故意避开送达,或者对欠款事实有任何不同意见而提出异议。此外,支付令相当于提前告诉债务人要起诉他,可能导致他转移财产或者提起反诉等应对措施。
法诠网提醒,支付令并非讨债的“万能钥匙”,它只适用于一些特定的案件,即债权债务清楚明确、双方没有其他纠纷、债务人完全配合的案件。对于大多数的经济纠纷案件,还是需要通过正常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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