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朋友之间会为了节省成本或者方便管理而共同出资购买房产。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否需要签订一份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书呢?如果签订了,这份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自愿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只要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书就是一种合同,它可以约定双方的出资比例、房产权属、使用方式、分割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签字盖章确认,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为了保证协议的效力和可执行性,最好还是将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是公证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对该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其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证明的行为。公证后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诠网提醒,朋友之间共同出资购房是一种合理合法的民事行为,但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或者损失,最好还是签订一份明确的共同出资购房协议书,并进行公证。这样既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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