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尤其是在传统观念较为浓厚的地区,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这也常常会引发争议,特别是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从父母处得到这样的赠予时,问题就会愈加复杂,因为这又涉及到婚姻财产关系的问题。那么,围绕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法诠网将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姻是一种经济实体,具体表现为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和所拥有的财产归哪种财产制、婚姻是否共同财产等,都是婚姻财产制度的问题。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婚姻所实行的财产制度为夫妻共同财产制。
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又涉及到父母的赠与,那么问题就来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从父母处得到的房产,是算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事实上,这要具体分析,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断。
一、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就注明,赠与财产为受赠者个人财产,那么这类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这些财产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也不影响夫妻任何一方对这些财产的支配、分配和处分自主权。
二、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时没有注明,赠与财产是否为受赠者个人财产,那么就需要根据赠与法规定的“法定推定”来判断。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取得的全部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由双方一起取得的财产,还是由一方单独取得的财产。因此,如果受赠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为个人财产,推定该赠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但是,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代表需要平均分割。我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协议为主,法律为辅”,双方可以按照财产分割约定书或与离婚相关文件的约定协商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则可依法诉诸于法院。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父母的赠与,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计算在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中,再进行协议或判决分割。
由此可见,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房子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在赠与时就要明确赠予人的意图,注明该财产是否为个人财产,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双方应充分协商,或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分割夫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