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对于因工伤而受到损害的职工,享有一定的赔偿权利。然而,对于工伤后又工作了几年后想辞职的情况,是否还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的赔偿权利包括医疗费、工伤津贴和伤残赔偿金。医疗费是指因工伤而需要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是指工伤期间无法从事劳动工作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工资。伤残赔偿金是指因工伤造成的伤残程度,根据一定的比例计算出的赔偿金额。这些赔偿权利是与工伤本身相关的,与职工是否继续工作没有直接关系。
其次,对于工伤后又工作了几年后想辞职的情况,如果辞职是因为工伤导致的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原工作,或者因工伤后遭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职工可以根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限、劳动者的劳动年限、工资以及经济补偿的支付能力等因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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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辞职是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非工伤相关的原因,职工通常无法获得赔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工伤后又工作了几年后想辞职的情况,如果辞职原因与工伤无关,职工通常无法获得赔偿。
工伤后又工作了几年后想辞职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辞职是因为工伤导致的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原工作,或者因工伤后遭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辞职是因为个人原因或其他非工伤相关的原因,职工通常无法获得赔偿。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建议职工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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