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一、工伤认定及申请
1. 工伤认定: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2.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报告、职工基本情况表、事故经过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jpg)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1. 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后,职工或家属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2.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书、职工基本情况表、医疗费用清单、误工工资证明等。
三、报销流程
1. 医疗费用报销: - 职工或家属凭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 报销范围:工伤治疗、康复、辅助器具等费用。 2. 误工工资报销: - 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支付。 - 社保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支付的误工工资予以补助。 3. 伤残津贴报销: - 工伤造成伤残等级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伤残津贴。 4.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报销: - 工伤导致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向职工家属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报销材料
工伤认定书 职工基本情况表 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 误工工资证明 伤残等级鉴定证书(如有) 死亡证明(如有)
五、报销程序
1. 职工或家属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和相关材料。 2.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并核算报销金额。 3. 社保经办机构将报销金额转入职工或家属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报销时限:一般为自工伤认定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 报销比例: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根据省级规定执行,一般为90%-100%。 审核程序: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真实性、合理性等。 欺诈行为:对伪造、变造报销材料或骗取报销费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法》 《劳动法》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