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诉讼离婚收费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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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费标准
诉讼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和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需缴纳诉讼费用。雄县法院的诉讼费标准如下: 诉讼标的额在5万元以下的,收费500元; 超过5万元至50万元的,按5%收取; 超过5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3%收取;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2%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1%收取。 律师费:委托律师代理诉讼,需支付律师费。雄县律师收费标准由河北省司法厅制定,具体收费金额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其他费用:如诉讼保全、鉴定、证人出庭费等其他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三、收费减免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费用减免:
经济困难的; 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生活困难的,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 夫妻双方均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 抚养未成年子女较多的;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的。
四、收费程序
1. 起诉方应在立案时预交诉讼费。 2.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向当事人送达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 3. 当事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 4. 符合收费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减免。
五、注意事项
诉讼费应一次性缴纳,不得分期缴纳。 诉讼费一旦缴纳,即使案件撤回或调解结案,也不予退还。 当事人应及时缴纳诉讼费,否则法院可能会中止或驳回诉讼。
六、结语
诉讼离婚案件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的。当事人应了解相关收费标准,合理安排诉讼费用。符合收费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以减轻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