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伤残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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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资计算
职工工资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金额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而定。假设职工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为5,000元,则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5,000元 × 12个月 = 60,000元
其他赔偿项目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六级伤残职工还可享受以下其他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按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一次性就业困难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伤残职工购买必要的辅助器具。
工伤六级伤残的评定
工伤六级伤残的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评定标准主要包括: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伤残职工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伤情等级:伤残职工伤情的轻重程度。
注意事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时间为职工伤残鉴定结论做出后30日内。 工伤职工可以一次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可以分期领取。 工伤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不得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康复待遇。
结语
工伤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工伤职工的生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工伤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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