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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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生工伤事故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属于工伤事故。
2. 报告工伤事故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工伤事故。
3. 认定工伤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工伤认定委员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认定。 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4.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报销所需材料
个人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职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职工银行卡复印件
单位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事故报告书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职工劳动合同 职工工资清单 缴纳工伤保险凭证
报销费用
工伤保险报销费用包括:
医疗费 住院费 护理费 伤残津贴 死亡抚恤金 丧葬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报销时限
医疗费: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报销。 其他费用:从工伤认定之日起1年内报销。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职工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应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工伤认定由工伤认定委员会负责,工伤职工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 工伤保险报销的费用应合理合法,不得虚报或多报。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代理机构报销工伤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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