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级上班算工伤吗?
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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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级鉴定
工伤三级鉴定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认定为劳动能力丧失10%至19%的工伤。
工伤三级上班是否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三级上班是否算工伤,取决于其工作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工受伤:如果工伤三级职工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再次受伤,则该伤情仍然属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因工受伤:如果工伤三级职工在上班期间因非工作原因受伤,则该伤情不属于工伤,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举证责任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负有提供工伤证据的举证责任。职工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证据,如:
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证明材料(如:事故报告、现场照片) 医疗诊断证明书 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 工资支付凭证等
处理流程
当工伤三级职工在上班期间受伤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职工工伤报告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对职工的伤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
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工伤三级职工因工作原因在上班期间受伤,可以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护理补助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
《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明确规定工伤三级上班是否算工伤,因此具体认定需要根据伤情与工作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建议职工和用人单位及时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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