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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后怎么改户口本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6-06 浏览量:277

诉讼离婚后如何更改户口本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户口可迁回原籍地或迁出方户口所在地。

诉讼离婚后怎么改户口本

更改流程

诉讼离婚后,一方若需更改户口本,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 准备材料: -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迁出或迁入证明(如原籍地或迁入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 - 其他相关材料(如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证明等)

2. 提交申请: - 准备好材料后,申请人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或迁入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科提出申请。 -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户口迁移证》。

3. 审核和审批: - 户籍民警将审核申请材料,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婚姻状况、迁出或迁入理由等信息。 - 符合条件的,户籍民警将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批。

4. 迁出登记: -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应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 迁入登记: -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申请人应到迁入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迁入登记,上交《户口迁移证》。 - 派出所核对迁移信息后,将申请人迁入新户口本。

6. 新户口本领取: - 迁入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领取新的户口本。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是离婚后的一方当事人。 2. 迁出或迁入证明应由相关单位出具,不得自行填写。 3.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应载明离婚双方户口处理方式。 4. 迁入方户口所在地应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 更改户口本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耐心等待即可。

特别提醒

1.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一方擅自将户口迁离夫妻共同户口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2.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应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