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判决生效流程
一、判决书送达
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后,会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送达方式可以是邮寄、送达至当事人住所或指定送达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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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诉期
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如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一般为15天。
三、不予上诉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则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上诉
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则需要向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上级法院会对原审判决进行审查,并作出新的裁决。
五、终审判决
上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该判决立即生效。
六、执行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扣押、冻结财产 拍卖财产 人身强制措施
特殊情形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判决可能会在生效前失效或被撤销:
1. 撤销程序
如果当事人发现判决有重大错误,可以向原审法院提起撤销程序。撤销程序必须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提出。
2. 再审程序
如果当事人发现判决有新的证据或者新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上述程序和规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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