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诉讼离婚指南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jpg)
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双方最后共同生活地人民法院 县级以上市人民法院 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诉讼条件
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且不同意调解的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
提交材料
起诉书 结婚证 身份证 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超过两年、一方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
诉讼程序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材料。 2. 立案:法院审查起诉书和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 送达起诉书: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 应诉:被告在收到起诉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 5. 庭审: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审,查明事实,听取意见。 6. 调解:法院主持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7. 判决:调解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判决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原因付出较多贡献的,可适当多分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可少分或不分
子女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 三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根据子女意愿,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决定由谁抚养 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
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温馨提示
诉讼离婚是一项严肃的事,建议当事人在决定诉讼前慎重考虑。 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律师代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当事人应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共同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