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在刑事案件中使用。在一些情况下,被判处监视居住的人可能会考虑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是不能取保候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之前,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是指被告人在案件审理期间,不被羁押,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和约束。然而,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告人在此期间是被限制在特定的地点居住,不具备自由出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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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情形,包括:1.被告人有重大飞跃的危险;2.被告人有重大犯罪事实;3.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嫌疑;4.被告人有重大犯罪前科。这些情形下,法院可以决定对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期间,被告人需要居住在指定的地点,不得离开该地点。因此,被告人无法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因为其已被限制在特定地点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如果案情变化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可以解除监视居住。即使解除监视居住,被告人仍然不能取保候审,因为取保候审是一种自由的措施,而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并没有自由出入的权利。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期间是不能取保候审的。被判处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在此期间被限制在特定地点居住,不具备自由出入的权利。只有在监视居住措施解除后,被告人才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因此,被判处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需要合法合规地遵守监视居住的规定,并等待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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