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回归家庭是否构成离婚理由
在中国婚姻法中,离婚事由包括以下几种: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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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兜底条款,涵盖了法律未明确规定但足以破坏夫妻关系的情形。
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是否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通常被视为一种“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原因如下:
违反婚姻忠诚义务: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忠实于对方的义务。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表明其违反了这一义务,破坏了婚姻中的信任基础。 损害夫妻感情:夫妻感情是婚姻存续的基础。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会造成夫妻之间情感疏远、隔阂加深,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影响家庭稳定:家庭是一个整体,夫妻双方有共同抚养子女、维护家庭稳定的责任。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会动摇家庭的稳定性,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产生不利影响。
证据要求
一方主张离婚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符合法定离婚事由。在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以下证据:
居住证明:证明男方长期不与妻子共同居住。 通讯记录:证明夫妻之间缺乏沟通或沟通困难。 证人证言:证实男方在外有其他异性关系或居住事实。 社区调解材料:证明夫妻因男方长期不回归家庭而引发矛盾和冲突。
起诉程序
一方认为符合法定离婚事由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查明事实,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离婚事由。如果法院认为符合,则会判决准予离婚。
注意要点
男方是否长期不回归家庭仅是离婚事由之一,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夫妻感情、家庭稳定等因素作出判决。 如果男方在诉讼过程中回归家庭,法院可能会中止或驳回诉讼。 即使法院判决离婚,男方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子女和赡养配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