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由用人单位按其本人的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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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1.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起始时间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丧失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终止时间为劳动能力恢复或者伤情确认稳定之日。
2. 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 工资计算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资 = 工资标准 x 停工留薪的实际天数
4. 特殊情况
(1)伤情变化
如果工伤职工的伤情出现变化,导致劳动能力进一步丧失或恢复,则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和工资标准。
(2)医疗期满后
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医疗期后仍未恢复劳动能力,则停工留薪期可延长至劳动能力恢复或伤情确认稳定之日。
(3)死亡职工
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其家属可享受工伤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保障措施
1. 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 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履行支付工伤停工留薪工资的义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 工伤职工的申诉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伤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
某职工 因工受伤导致劳动能力丧失,停工留薪一年。其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 5000 元。则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计算如下:
工资 = 5000 元 x 365 天 = 1,825,000 元
意义
工伤停工留薪制度保障了工伤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期间的基本生活,减轻了工伤职工因伤病带来的经济负担,体现了社会对工伤职工的关怀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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