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身份证号码的填写要求
引言
身份证号码是中国公民身份的唯一合法证件。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至关重要,故而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时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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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证明的重要信息,在离婚诉讼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填写要求
1. 原告和被告
原告和被告在填写离婚诉状时,应当分别在诉状中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应清晰、准确,不得涂改或伪造。
2. 诉讼代理人
如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则诉讼代理人在代理词中也应当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3. 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应当包含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信息。
4. 开庭时核对
开庭时,法官会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与诉状中所填写的号码是否一致。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庭,以备核对。
不填写身份证号码的后果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状中没有填写身份证号码,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补交身份证号码。未提供身份证号码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展,甚至导致诉状被驳回。
其他注意事项
个人隐私保护:法院在收集和使用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时,应当严格遵守个人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户籍变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户籍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并更新身份证号码信息。 特殊情况:对于无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例如户口簿、护照等。
结语
离婚诉讼中身份证号码的填写是法院受理案件的基本要求。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填写要求准确提供身份证号码,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法院也应当重视个人隐私保护,妥善使用收集到的身份证号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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