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诉讼离婚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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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法院
江阴诉讼离婚案件由江阴市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讼条件
当事人提起诉讼离婚,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 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 3. 夫妻一方或双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江阴; 4. 婚姻关系已满一年。
四、诉讼程序
1. 起诉
当事人应向江阴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附相关证据。
2. 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在7日内审查起诉状,如符合受理条件,将立案;否则,将裁定不予受理。
3. 审理
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依法审理。
4. 判决
法院审理后,将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包括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五、离婚后事宜
1. 财产分割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双方实际贡献和照顾子女的情况进行分割。
2. 子女抚养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仍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一般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但一方有特殊情况的,可由一方抚养。
3. 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六、注意事项
1. 诉讼离婚案件较复杂,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代理; 2.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诚信守法,积极配合法院审理; 3.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及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4. 如对判决不服,可依法提起上诉; 5. 离婚后,当事人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江阴市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10-86289000 官网:http://jiayin.court.jiangs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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