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诉讼离婚的流程和处理
1. 起诉条件
一方要求离婚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或被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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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诉程序
步骤 1: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 证据材料(如证明有法定离婚情形的材料)
步骤 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一式两份,向枣阳市人民法院递交。
步骤 3:立案审查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将进行立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予以立案。
步骤 4:送达传票
法院立案后,将向被告送达传票,告知其应诉时间和地点。
步骤 5:开庭审理
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法院将主持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或调解不成立,法院将择期宣判。
3. 判决执行
判决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符合离婚条件,将判决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也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偿还。
子女抚养
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男方有证据证明母亲抚养不利时,可争取抚养权。 子女两周岁以上,由父母双方协议抚养;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抚养。
4. 再审和上诉
一方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一方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5. 其他注意事项
双方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诉讼期间,双方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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