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去劳动局如何处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对认定有异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1. 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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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报告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材料准备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书 职工基本信息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事故经过陈述 医疗诊断证明 有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
3. 劳动局受理
劳动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予以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全,可以要求劳动者补充提交。
4. 调查取证
劳动局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调查取证,包括:
查看事故现场 询问当事人和证人 调取相关记录和资料 进行医学鉴定
5. 认定结果
劳动局调查取证后,应当在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结果包括:
是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等级 责任单位
6. 争议处理
如果劳动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结论书后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待遇保障
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医疗费用报销 工伤津贴 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 康复治疗 辅助器具配置
用人单位责任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治疗 支付工伤津贴 安排劳动者适当工作 赔偿劳动者损失 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
注意事项
工伤应当在发生后30日内申请认定。 劳动者应主动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人为干扰或弄虚作假。 工伤待遇保障应当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