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果,第二次会判决吗?
在中国,婚姻法对离婚诉讼有相关规定,是否判决第二次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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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可能是以下原因导致的:
调解和好:在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经法院调解和好,自愿撤回离婚诉讼。 不同意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且调解无效,法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会驳回离婚诉讼。 证据不足: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破裂或存在法定离婚事由,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会驳回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自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满6个月:为了防止反复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有6个月的冷静期。 符合法定离婚事由:第二次起诉离婚仍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 新证据或事实: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证据不足,第二次起诉时必须提供新的证据或事实,证明婚姻已经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程序与第一次起诉基本相同: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 在调解或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陈述意见、提供证据,法院将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的依据
法院在审理第二次离婚诉讼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婚姻的基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过错行为。 离婚对子女、家庭的影响。 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结论
第一次起诉离婚未判决,并不代表第二次就不能判决离婚。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可以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