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未报工伤的法律应对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当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应当认定为工伤。然而,一些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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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工伤保险行为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可向所在区县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未报工伤的行为,要求其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
2.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处理不当 hoặc không đủ hiệu quả,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结果对劳动者不利,或公司拒绝执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向法院举证证明自己存在工伤事实,并公司存在未申报工伤的行为。
举证责任分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换句话说,公司需要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工伤事实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如果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劳动者将被认定为工伤。
赔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未报工伤的,除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应承担以下赔偿责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治疗费、康复费;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
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应在受伤或患病后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如遇公司未报工伤,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诉讼,依法追究公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