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跨市治疗处理指南
工伤认定与跨市治疗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如职工因工受伤跨市治疗,原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工伤情况,并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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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报销
职工跨市治疗的医疗费报销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跨市治疗的医疗费报销程序如下:
职工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和费用清单等材料向原用人单位提出报销申请。 原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向职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疗费报销申请。 职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材料,确认符合报销条件后,按规定报销医疗费。
工伤待遇支付
职工因工伤跨市治疗,由原用人单位继续发放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补助金、误工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
跨市治疗申请
职工如有需要,可以向原用人单位提出跨市治疗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决定是否同意跨市治疗。职工跨市治疗需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跨市治疗期间管理
职工跨市治疗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原用人单位反映情况,要求及时报销医疗费和支付工伤待遇。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保障监察。 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跨市治疗注意事项
职工在跨市治疗期间需注意以下事项:
保留好治疗的病历资料、费用清单等凭证。 按照医生嘱咐,积极配合治疗。 定期向原用人单位汇报病情进展。 主动申请工伤待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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