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一、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被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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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途径
1. 与公司协商
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阐述自己的工伤情况和相关证据,要求公司依法报工伤。如果公司拒不报工伤,可以收集证据,如就医记录、工友证词等,以备后用。
2.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 工伤认定申请书 - 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 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认定工伤,或者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将对工伤事实和责任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三、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可能会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2. 保留证据
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记录。工友证词、现场照片等证据也有助于证明工伤事实。
3. 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拒不报工伤或侵犯工伤待遇,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赔偿和待遇。
四、法律责任
1. 用人单位责任
- 拒不报工伤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不按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发;逾期不补发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2.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任
- 未依法及时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由上级社保经办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企业应遵守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职工在遭受工伤后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健康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