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诉讼书
在中国的离婚诉讼程序中,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即诉讼书。诉讼书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件,其内容和格式均有严格的要求。
诉讼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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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原告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和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原告的签名和日期
诉讼请求
原告在诉讼请求中应当明确提出离婚的要求,并附上相关事实和理由予以支持。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
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抚养子女 损害赔偿(如有)
事实与理由
原告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应当简要陈述导致离婚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常见的离婚事由包括:
感情破裂 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庭暴力等) 长期分居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证据
原告应当附上支持其诉讼请求的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工资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应当真实、合法,并与诉讼请求有关。
格式
诉讼书应当按照特定的格式撰写,包括标题、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原告签名和日期。格式不规范的诉讼书可能会被法院退回,影响诉讼的进行。
提交诉讼书
原告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书。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
被告住所地法院 原告住所地法院 夫妻共同住所地法院
原告可以亲自递交诉讼书,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受理与审查
法院收到诉讼书后,将进行审查。如果诉讼书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立案并通知被告应诉。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退回诉讼书,并告知原告不予立案的理由。
离婚诉讼中的诉讼书是启动离婚程序的必备文件,其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规定至关重要。原告应当按照要求撰写并提交诉讼书,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