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诉离婚要收费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起诉离婚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包括:
1.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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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诉讼费的标准根据离婚案件的标的额确定,标的额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具体费率如下:
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按150元交纳; 标的额在1万至10万元之间的,按150元加交千分之一; 标的额在10万至20万元之间的,按1150元加交千分之二; 标的额在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按2150元加交千分之三; 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按4150元加交千分之四; 标的额在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按6150元加交千分之五; 标的额在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按8150元加交千分之六; 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10150元加交千分之七。
如果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还需要根据财产价值缴纳评估费。
2. 律师费
如果一方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需要向律师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根据律师与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律师费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财产价值以及律师的资历等因素确定。
3. 其他费用
除了诉讼费和律师费之外,起诉离婚还需要缴纳一些其他费用,如公告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这些费用具体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
收费减免
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查核实后,可以减免诉讼费。
起诉离婚的流程
起诉离婚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准备诉状; 2.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3. 缴纳诉讼费和其他费用; 4. 等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 5. 出庭参加庭审,提交证据; 6.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调解。
需要注意的是,被人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离婚。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