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启动离婚诉讼
一、法定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jpg)
一方有重婚行为的; 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要求离婚的; 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当事人资格
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 被告:被诉请离婚的一方当事人。
原告和被告均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诉讼程序
1. 准备材料
离婚起诉状 身份证明 结婚证 婚姻状况证明 法定事由证明(如家暴伤情鉴定、赌博记录等)
2. 递交起诉状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管辖权一般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
3. 法官调解
法院受理起诉后,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不成功的进入诉讼程序。
4. 开庭审理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案件。 当事人应出庭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法院根据证据情况做出判决。
5. 判决生效
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可以上诉。 二审判决生效后,离婚生效。
四、特别事项
有子女的离婚诉讼:涉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健康、教育等因素做出判决。 破产期间的离婚诉讼:破产一方配偶可以提出离婚诉讼,但破产财产不得用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境外婚姻离婚诉讼:涉及境外婚姻的离婚诉讼,法院会考虑国际公约、司法协助等因素。
五、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设在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机关。
六、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应慎重考虑。 恶意提起离婚诉讼,可能构成滥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