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可否立遗嘱
导言
离婚是家庭关系中常见的事件,而立遗嘱是个人对身后财产进行处理的法律行为。当这两者同时发生时,可能会引发关于遗嘱效力的疑问。本文将围绕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立遗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结合中国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jpg)
中国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8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分析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起诉离婚期间,夫妻双方仍然具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一方所立遗嘱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具体而言,如果离婚诉讼尚未判决,则夫妻双方仍然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一方立遗嘱处分共同财产,需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取得同意或授权,则该部分遗嘱无效。
如果离婚诉讼已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则一方对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此时,可以自由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受另一方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中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监护等事项,则即使离婚判决已经生效,该部分遗嘱仍需征得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否则无效。
案例分析
张某与李某于2022年1月起诉离婚。同年3月,张某立遗嘱,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留给自己的父母。4月,法院判决准予张某与李某离婚,并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在该案例中,张某立遗嘱时,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完毕,因此需要征得李某的同意。由于李某未同意张某将房产留给自己的父母,因此该部分遗嘱无效。离婚判决生效后,张某对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自由立遗嘱处分,不受李某影响。
结论
总而言之,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该部分遗嘱无效。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一方对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自由立遗嘱处分。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等事项的遗嘱,仍需征得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