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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怎么办房产证过户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15 浏览量:383

离婚诉讼中房产证过户

婚姻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一方对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具有独立的所有权。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

诉讼离婚怎么办房产证过户

离婚诉讼过户程序

1. 诉讼离婚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 法院裁定过户

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 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3. 登记机关办理过户

当事人持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登记机关审查材料,确认无误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特殊情况处理

1. 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权平均分割房产价值。

2. 个人财产

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取得的,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原所有权人继续持有。

3. 债务处置

房产上存在抵押权或其他债务,离婚时应当一并处理。 债务人的配偶对于已登记结婚前存在的债务,在未明确表示放弃追偿权的情况下,不承担清偿责任。

税费问题

离婚过户房产时,可能涉及以下税费:

印花税:房产价值的0.05%。 契税:首次购房免征契税,非首次购房按照房产价值的1%-3%征收。 个税:出售房屋取得收入超过一定的免征额,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温馨提示

离婚诉讼中涉及房产过户,当事人应当聘请专业律师进行代理,以保障自身权益。 过户手续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当事人应当提前做好准备。 离婚后,房产权属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当及时变更相关保险、户籍等信息。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