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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调解是真离婚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5-15 浏览量:778

离婚诉讼调解:真离婚还是形式化程序?

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离婚诉讼调解是一种常见的程序,旨在促进配偶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程序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一些人质疑它是否构成真正的离婚。

调解的法律地位

离婚诉讼调解是真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调解是离婚诉讼中必经的程序。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首先会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进行判决。

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这意味着,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约束力。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提起诉讼。

调解的性质

尽管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在性质上与法院判决有所不同。法院判决是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强制性裁定,而调解协议则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共识。

调解协议的达成往往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意愿。法院虽然可以主持调解,但不能强迫当事人达成协议。因此,调解协议的效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本身。

调解与真离婚

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看,调解书具有与法院判决同等的约束力,因此可以被视为一种真正的离婚。然而,从实质的角度来看,调解协议更像是一种自愿达成的协议,其效力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是否愿意遵守。

在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将调解协议视作一种形式化的程序,旨在满足法律要求。他们可能会达成协议,但内心并不真正接受婚姻的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虽然存在,但婚姻关系实际上并不会真正结束。

影响因素

调解是否构成真正的离婚取决于各种因素,包括:

当事人的协商意愿 调解员的专业技能 法院的监督强度 传统文化和社会规范

结论

中国的离婚诉讼调解程序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性质并不完全等同于法院判决。调解协议的效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本身的协商意愿和对婚姻关系的真正态度。因此,虽然调解书可以被视为一种真正的离婚,但它是否真正反映了当事人婚姻关系的结束,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