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所需证明文件
中国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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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身份证或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住所。
2. 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性。
3. 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诉讼请求的不同,当事人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4. 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名盖章。
5. 起诉离婚:一方单方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感情破裂证明:如夫妻分居满两年、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等。 过错方证明:如一方婚内出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 财产分割方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提出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子女抚养安排: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和探视权提出主张,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6. 诉讼费用预交单据: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诉讼当事人需要预交诉讼费用。
提交方式:
原件:当事人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 复印件:当事人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由承办法官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法院印章。
注意事项:
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当事人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法院在审查证明材料后,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或补正。 如果当事人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材料,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补充材料:
除了上述证明文件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以下补充材料:
婚前财产协议:证明婚前财产的归属。 财产清单:列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明细。 债权债务清单:列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明细。 收入证明:证明当事人的收入水平,以确定抚养费标准。 子女教育或健康证明:证明子女的教育或健康状况,以确定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金额。
通过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证明其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而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