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骨折八级赔偿金额的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伤残等级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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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
工伤骨折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伤残津贴:按照伤残职工上年度本人工资的85%计算,发放至伤残等级确认之日。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当地12个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具体赔偿金额计算
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残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
假设案例
假设伤残职工的上年度工资为8,000元,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0元。
伤残津贴计算:
8,000元 × 85% = 6,80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
6,000元 × 12个月 × 20倍 = 144,000元
总赔偿金额:
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6,800元 + 144,000元 = 150,800元
因此,在这个假设案例中,工伤骨折八级伤残职工的赔偿金额为150,800元。
其他注意事项
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伤残职工还可能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如医疗费报销、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
争议解决
如果伤残职工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诉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伤残等级复核。复核结果确定后,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裁决。
伤残职工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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