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程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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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对工伤进行调查、审核,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二、对工伤认定不服
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复议或诉讼。
1. 工伤认定复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认定不服,可以依法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申请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工伤认定诉讼
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应当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提起,向作出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三、工伤鉴定程序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职工对工伤致残程度等情况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应当由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
四、对工伤鉴定不服
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应当由更高级别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对重新鉴定结论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重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证据收集
在工伤认定和鉴定过程中,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工伤事实和伤残程度。证据可以包括: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 医疗记录 工资单据 证人证言 其他相关证据
六、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法》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