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
引言
工伤保险是中国劳动者在因工负伤后获得经济补偿的一项保障制度。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休工津贴、伤残抚恤金等,而工资发放则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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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从伤残之日起应当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为原工资的若干倍数,具体比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发放方式
工伤津贴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发放。单位不得拖欠、克扣或终止职工的工伤津贴。
发放起始时间
工伤津贴从职工因工伤停工休养之日起发放。如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仍能坚持工作,则从伤残等级评定之日起发放。
发放标准
工伤津贴的计算标准为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职工受伤前的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计算。
发放期间
工伤津贴的发放期限为职工伤残等级评定确定的伤残津贴领取期限。具体期限如下:
十级伤残:6个月 九级伤残:9个月 八级伤残:12个月 七级伤残:15个月 六级伤残:18个月 五级伤残:21个月 四级伤残:24个月 三级伤残:30个月 二级伤残:36个月 一级伤残:42个月
特别情况
如果职工因工伤致残后再就业,其伤残津贴的发放将停止。如果职工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死亡,尚未领取的伤残津贴将一次性发放给其家属。
争议解决
如果职工与单位在工伤津贴发放方面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结语
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障了职工在因工负伤后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伤津贴,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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