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补交诉讼费
导言
诉讼费是提起诉讼时必须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在提起诉讼时缴纳诉讼费。如果原告在开庭前未缴纳诉讼费,法院可能会拒绝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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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应当预交诉讼费用。如果未预交诉讼费用,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在离婚诉讼中,诉讼费的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3条规定。该条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照双方争议的财产总额的千分之一至百分之二计算。
开庭后补交诉讼费
如果原告在开庭前未缴纳诉讼费,法院一般会要求原告在开庭前缴纳。如果原告在开庭前仍未缴纳诉讼费,法院可能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该案。
如果原告在开庭后才缴纳诉讼费,法院一般会继续审理该案。原告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
补交诉讼费的程序
原告补交诉讼费的程序如下:
1. 向法院提交补交申请:原告应当向法院提交一份补交诉讼费的申请,说明未缴纳诉讼费的原因以及补交金额。 2. 法院审查:法院会审查原告的申请,并决定是否允许原告补交诉讼费。 3. 缴纳诉讼费:如果法院允许原告补交,原告应当按照法院指定的金额和方式缴纳诉讼费。
免除诉讼费
在某些情况下,原告可以免交诉讼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免交诉讼费:
因生活困难无力支付诉讼费用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或者离异后因抚养子女发生纠纷起诉的 抚养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或者失业并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
结论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在提起诉讼时预交诉讼费。如果原告在开庭前未缴纳诉讼费,法院一般会要求原告在开庭前缴纳。如果原告在开庭后才缴纳诉讼费,法院一般会继续审理该案,但原告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符合一定条件的原告可以免交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