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上诉
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寻求二审法院的再审。上诉权是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救济途径。
上诉的条件
.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对于一审判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上诉:
(1)原告对已受理的民事起诉,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交诉状或者按照法院的规定补交诉状的,或者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没有按规定更正起诉状或者按照法院的决定补充交纳诉讼费用的; (2)被告对已受理的民事起诉,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交答辩状或者按照法院的规定补交答辩状的,或者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没有按规定更正答辩状或者按照法院的决定补充交纳诉讼费用的; (3)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确有证据证明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或者有新的证据能够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申请再审的; (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严重违法的; (5)其他应当受理上诉的情形。
上诉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上诉期限为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期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上诉的程序
上诉的程序包括:
制作上诉状:当事人应当在提起上诉时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当载明上诉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被上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法院名称,上诉请求,上诉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请求法院处理的具体事项,签名或者盖章,写明提起上诉的日期。 提交上诉状:当事人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提交上诉状副本。 受理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上诉条件和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审理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指定法官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
上诉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将对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理。二审法院可以维持一审判决,也可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维持一审判决: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则将维持一审判决。 改判: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错误,则可以改判,即对一审判决进行修改。 发回重审:如果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程序违法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可以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注意事项
当事人行使上诉权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把握好上诉期限,避免错过上诉时机。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上诉理由。 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上诉请求的合理性。 尊重司法程序,依法行使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