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程序
定义 工伤鉴定是指由相关机构对工伤事故发生与劳动有关的程度和劳动者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过程。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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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 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调查取证 社保部门受理申请后,会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劳动者伤残程度等进行调查取证。 调查组可以走访相关人员、调取证据材料、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学鉴定等。
3. 工伤认定 社保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工伤事故是否与劳动有关。 如果认定为工伤事故,则进入伤残等级鉴定程序。
4. 伤残等级鉴定 社保部门委托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伤残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依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重)到十级(最轻)。
5. 复核和异议 劳动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社保部门将组织专家重新进行鉴定。 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法》 《劳动合同法》
时间限制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伤残等级鉴定应当在工伤认定后一年内进行。
责任主体
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和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责任。 社保部门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组织伤残等级鉴定和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职工应当及时提出申请。 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鉴定,保障鉴定的公平公正。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工伤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材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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