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工伤事故报案指南
一、工伤认定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均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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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报案流程
1. 即刻抢救
如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职工,并拨打 120 急救电话。
2. 及时报案
单位负责人或职工本人应在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中心报案,逾期报案视为放弃工伤认定。
三、报案所需材料
(1)单位基本信息(名称、住所、联系方式) (2)职工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 (3)工伤事故经过、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后果等 (4)受伤职工就诊发票、病例、诊断证明等 (5)与工伤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四、报案方式
1. 线上报案
登录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办事大厅”→“工伤认定”→“网上报案”进行在线报案。
2. 线下报案
前往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中心(地址:莲都区东昌北路102号)现场报案。
五、报案受理
报案受理后,工伤认定中心将依法进行工伤调查,并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六、工伤认定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工伤认定中心将做出以下结论:
(1)认定为工伤 (2)不认定为工伤 (3)暂缓认定
七、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住院费和手术费等医疗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八、注意事项
(1)报案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隐瞒或伪造事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职工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调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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