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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怎么收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8 浏览量:176

离婚诉讼费收取规则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费用,称为离婚诉讼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离婚诉讼费的收取原则如下:

适用对象:

离婚诉讼费怎么收

离婚诉讼费由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承担。

收费标准:

离婚诉讼费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基准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具体标准如下:

诉讼标的额在20万元以下的,按标的额的5%~10%收取。 诉讼标的额在20万~50万元之间的,按标的额的3%~5%收取。 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100万元之间的,按标的额的1.5%~3%收取。 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按标的额的1%~2%收取。 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按标的额的0.5%~1%收取。

减免情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减半收取诉讼费:

生活困难的; 原告是现役军人; 原告是残疾人或者无劳动能力的; 其他经人民法院核准减免的。

缓交情况:

原告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但必须提供担保。

争议标的额的确定:

离婚诉讼费的标的额,一般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具体包括:

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部分; 一方婚前财产中属于赠与、继承等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各自取得的财产。

收费方式:

离婚诉讼费以邮政汇款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具体银行账号和汇款方式由人民法院提供。

逾期缴纳后果:

原告逾期缴纳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责令原告限期缴纳; 拒绝受理诉讼; 驳回诉讼请求。

其他规定:

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时,应向原告说明诉讼费收取的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后,应当根据离婚判决书的实际执行情况,对诉讼费的收取进行结算。 诉讼费的收取和管理,由人民法院统一负责。

注意:

以上规则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具体以当地法院的规定为准。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