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离婚,能否起诉其配偶?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否可追索至其配偶,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我国《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
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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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认可的债务; 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债,另一方未明确反对的债务; 一方为谋取家庭利益而负债,得到另一方认可的债务。
配偶债务的追偿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如果夫妻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
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不能追索至其配偶。个人债务是指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认可,为其个人利益而负债。
例外情况
有一种例外情况,即使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也可能追索至其配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抚养义务时,其一方的必要生活支出债务和子女、老人等共同抚养人生活费债务,被视为共同债务,可追索至另一方。
如何确定债务性质
在确定债务性质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债务形成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 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夫妻双方是否对债务有明确的约定或认可。
起诉配偶的条件
如果欠债方离婚后拒绝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提起诉讼,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已经离婚; 欠债方无法清偿债务。
需要注意的事项
债权人必须保留债权凭证和相关证据。 债权人应当及时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案情和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案例
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银行借款用于炒股,后因炒股失败无法偿还债务。离婚后,银行遂向李某的前妻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的借款用于个人投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总结
根据我国法律,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可追索至双方配偶;个人债务不能追索至配偶,但抚养义务债务等例外情况除外。在起诉配偶时,债权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保留相关证据。法院会在审理时综合考虑案情和法律规定,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