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起诉离婚:在中国是否必须开庭
在中国,监狱服刑期间是否必须开庭审理離婚訴訟,取決於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
一、有配偶一方為軍人、現役軍官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
.jpg)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有配偶一方為軍人、現役軍官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方要求離婚的案件,應當向軍隊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國家機關提出。如果軍隊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國家機關不同意離婚,一方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徵求軍隊有關部門或者有關國家機關的意見。
二、有配偶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被採取消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9條的規定,一方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被採取消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另一方要求離婚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明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後,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三、其他情況
如果雙方當事人均不是上述第1點、第2點所規定的情形,則原則上應當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在以下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不開庭審理:
1. 雙方當事人協議離婚,並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 2. 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經公告查找滿六個月仍未找到的。 3. 一方當事人經人代為起訴或者應訴,並經人民法院審查證實代為起訴或者應訴的手續合法有效的。
四、不開庭審理的情形
在不開庭審理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1. 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傳票或者公告。 2. 雙方當事人收到傳票或者公告後,應當在指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答辯狀或者請求事項。 3.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材料和證據材料,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
五、特殊情況
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職權主動決定是否開庭審理離婚訴訟。例如,在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事糾紛的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決定不開庭審理。
結論
總之,在中國,监狱服刑期间是否必须开庭审理离婚诉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有配偶一方为军人、现役军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員的,或者有配偶一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采取取保候审、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的,原则上应开庭审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