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离婚诉讼收费
在石家庄市,离婚诉讼是否收费取决于诉讼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如下:
基本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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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案件:按争议标的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50元,最高收取2000元。 子女抚养/抚养权纠纷案件:按子女年龄和收入情况酌定收取,一般为50-200元。 离婚案件(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权纠纷):50元。
其他费用
证人出庭费:每人每天100-200元。 鉴定费:根据鉴定项目和鉴定机构而定。 律师费: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减免收费
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
低保家庭、残疾人、优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诉讼费。
收费程序
离婚诉讼收费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起诉时,当事人向法院预交基本受理费。 2. 案件受理后,法院根据争议标的额或其他情况酌定其他费用。 3. 当事人可以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缴纳费用。 4. 缴费后,法院出具收据。
特殊情况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不收费:
军婚离婚案件。 涉及家暴或虐待的离婚案件。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严重精神疾病导致无法参与诉讼的离婚案件。
注意事项
诉讼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但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由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诉讼费。 如果当事人拖欠诉讼费,法院可以中止或驳回诉讼。 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收费决定提出异议,并向上级法院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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