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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还得开生效证明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20 浏览量:758

离婚起诉是否需要开具生效证明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针对离婚诉讼是否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的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

离婚起诉还得开生效证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的生效判决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生效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另行开具其他证明。

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凭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开具其他生效证明。

三、实践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判决书一经法院签发并送达当事人即生效,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申请生效证明。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判决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生效证明的用途

离婚判决生效后,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但当事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生效判决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例如:

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办理再婚手续; 申请社会保障福利等。

此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生效判决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以便相关部门查验。

五、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收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后,应仔细核对判决书的内容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 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否则会影响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 在办理其他手续时,当事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向相关部门出示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结论

根据中国法律,离婚起诉不需要开具生效证明。生效判决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凭生效判决书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和其他相关手续。当事人在需要使用生效判决书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