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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撤诉必须本人去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9 浏览量:783

起诉离婚撤诉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导言

婚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离婚诉讼的方式进行,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或被告一方可能会因故需要撤回起诉。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对于离婚撤诉是否必须本人到场的规定。

起诉离婚撤诉必须本人去吗

中国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撤回诉讼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提出,并且到庭陈述。该规定适用于婚姻案件中的撤诉。因此,在中国的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撤回起诉必须本人到庭陈述,不能由代理人代为撤诉。

撤诉程序

离婚诉讼的撤诉程序为:

1. 申请撤诉:当事人应当向审理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陈述撤诉理由。 2. 审查申请:法院审查撤诉申请,确认当事人身份和撤诉意愿。 3. 裁定准予撤诉: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和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撤销原告的起诉。

例外情形

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庭撤诉,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撤诉。例如:

当事人因故无法出庭:例如因出差、疾病等原因,无法亲自到庭。 经法院准许: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委托代理人代为撤诉,法院审查后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准许。

代理人撤诉的条件

如果法院准许委托代理人撤诉,代理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律师资格:代理人必须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 持有授权书: 代理人必须持有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其代为撤诉。

后果

当事人本人到庭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撤销原告的起诉,案件就此终结。

代理人代为撤诉:代理人代为撤诉的,须经法院准许。法院准许后,撤销原告的起诉,案件同样终结。

注意:

撤诉只能由原告一方提出,被告一方无法撤诉原告的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撤诉后又反悔,想要重新起诉的,需要待6个月冷静期过后再行起诉。

结论

在中国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撤回起诉必须本人到庭陈述。只有在特定例外情形下,经法院准许,当事人才能委托代理人代为撤诉。当事人撤诉后,案件将被撤销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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