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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法院调解该怎么说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7 浏览量:317

诉讼离婚法院调解的陈述

在诉讼离婚的程序中,法院通常会在庭审前进行调解,以期当事人双方能够在法庭的帮助下达成和解。调解是由法官主持的,当事双方及其律师均有权参加。

调解中的陈述要点

诉讼离婚法院调解该怎么说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应向法官陈述以下要点:

双方的诉求:明确提出离婚请求或其他诉讼请求,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 离婚原因: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以及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具体事实。 财产分割: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包括具体财产的分配以及债务的承担。 子女抚养:提出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探视权等方面的诉求。 其他请求:提出与离婚相关的其他请求,例如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陈述的原则

在调解中陈述时,当事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真实性: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歪曲。 清晰性:语言表述清晰明了,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术语。 证据性:支持陈述的事实和请求,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合同文件等。 尊重: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的权利,避免使用侮辱性或攻击性的语言。 理性: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提出正当合理的诉求,避免情绪化或偏执的表述。

调解的目的

调解的目的是促成当事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诉求、证据和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方案。

如果当事双方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则可以签订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后生效。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双方均有约束力。

调解未达成和解的情况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则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在此情况下,当事双方仍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并参与庭审程序。

中国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12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自愿,进行调解。”这意味着调解是诉讼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选择性程序,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调解。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如果调解促成双方自愿离婚,则法院应当依法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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