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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陪护费怎么计算

法诠网官方发布于:2024-04-16 浏览量:657

工伤保险陪护费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院治疗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陪护费。

工伤保险陪护费怎么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标准

1. 住院陪护费

住院陪护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计算,每天不超过200元。

2. 门诊陪护费

门诊陪护费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计算,每天不超过100元。

注意:

陪护费从工伤认定之日起计算,至伤情稳定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 陪护人员限于工伤职工的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者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 陪护费不包括陪护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陪护费领取流程

工伤职工需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保险认定书 住院或门诊病历证明 陪护人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 银行卡号

计算案例

假设某工伤职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的情况下,住院治疗30天,需要专人陪护。

住院陪护费计算:

1500元(最低工资标准)× 50% × 30天 = 2250元

门诊陪护费计算:

无门诊陪护

总陪护费:

2250元(住院陪护费)+ 0元(门诊陪护费)= 2250元

其他规定

陪护人员的资格要求: 陪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能够协助医护人员对工伤职工进行基本的照料。 陪护人员更换: 陪护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换,但需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备。 陪护费的争议处理: 如工伤职工对陪护费金额有异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意义

工伤保险陪护费的支付,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得到必要的照顾,减轻其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促进工伤职工的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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