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书:谁来书写?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离婚诉讼书是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书面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以下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的; 一方长期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经公告查找后无法找到; 一方由于精神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另一方要求离婚,经证实无法治愈。
.jpg)
离婚诉讼书的书写人
《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诉讼书必须由夫妻哪一方书写。因此,理论上,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书写离婚诉讼书。
实践中常见的做法
尽管法律没有要求,但实践中,通常由请求离婚的一方书写离婚诉讼书。这是因为:
请求离婚的一方通常拥有更强烈的动机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由请求离婚的一方书写诉讼书可以确保他们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诉求。
离婚诉讼书内容
离婚诉讼书必须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原告(请求离婚的一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联系方式; 被告(另一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联系方式; 案件类型(离婚诉讼); 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诉讼事实和理由,即陈述请求离婚的具体事实和理由,例如夫妻感情破裂、对方过错行为等; 证据清单,即列出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例如结婚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原告的签名和日期。
提交离婚诉讼书
填写完整的离婚诉讼书后,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将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常是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注意事项
在书写离婚诉讼书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语言清晰准确,语句通顺流畅; 事实陈述客观真实,证据充分有力;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符合法律规定; 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合法权益。
本文不代表法诠网全部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