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计算
工伤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条件的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的,有权享受工伤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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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工伤期间的停工时间确定:
停工期间:从发生工伤事故或者确诊职业病之日起,至职工恢复工作之日止。 工资标准:职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工伤误工费 = 工资标准 × 停工期间
误工期判定
职工恢复工作后,经医疗机构鉴定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完全从事原工作的,停工期计算至医疗机构确定其伤情稳定后且不再需要继续治疗之日止。
特别情况的处理
工伤等级为十级以上:停工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特殊情况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停工期的,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死亡:其遗属有权领取遗属一次性生活补助费,金额为工伤职工20个月的工资标准。 职工因工伤致残,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可申请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误工费的支付方式
工伤误工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经办机构审查确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职工支付误工费。
注意事项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奖金、津贴等非工资性收入。 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接受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职工故意隐瞒或伪造工伤事实的,不能享受工伤误工费。
案例
某职工因工伤致使右腿粉碎性骨折,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八级工伤,停工期为6个月。该职工的实际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
工伤误工费 = 6,000元/月 × 6月 = 36,000元
结论
工伤误工费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停工期间的基本生活。其计算方式明确,支付方式便捷,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